执行终结怎么启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7:43:23    

执行终结的启动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执行程序正常终结

条件:当执行程序开始后经过若干年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未能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或者提供的财产或财产线索经查不实时,执行程序可以自动终结。

程序:执行法官需要撰写终结执行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案件基本情况、财产调查情况、财产处置情况、相关证据及终结执行的理由,并经执行组合议后移送裁决合议组裁决。裁决合议组应在规定期限内讨论并作出审查决定,终结裁定应当以书面裁定形式,裁定书全面叙述裁决过程包括听证过程和终结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交待可重新申请执行的权利。

执行程序因特殊情况终止

条件: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如被执行人暂时无力支付债务、申请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执行调解协议得以顺利履行等,执行程序可以提前终止。

程序:需要提交一份终结执行申请书到法院进行终结。法院在审查相关材料和证据后,如符合条件,将终止执行程序。

执行终结后重新启动

条件:若执行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新财产线索或满足恢复执行条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原执行法院申请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程序:申请执行人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执行条件已变,并向原执行法院提交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的书面申请书,说明具体情况与理由。法院会审查所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将重新开启执行程序。

建议

准备充分证据:无论是申请执行终结还是重新启动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都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包括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交易记录、生活状态等,以便法院能够迅速作出判断。

了解法律程序:申请执行人应详细了解执行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在申请执行终结或重新启动时符合法律要求,避免因程序不当导致申请失败。

及时申请: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或满足恢复执行条件,申请执行人应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以免错过重新启动执行程序的机会。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申请执行人可以更好地掌握执行终结的启动程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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