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要坐牢吗 ?有这几种情况判了刑也不用坐牢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3-07-29 13:16:24    



目前在各类犯罪中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居多,目前执行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场所一般是看守所或者监狱。无论是看守所还是监狱都是被严格看管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里面的日子都一样不好过。当然这也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惩罚,但是有几类情况即使犯罪分子被法院判了刑也不会坐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所谓的监外执行就是对判了刑的犯罪分子由于特殊情况不将其收监而是由其社区居住地矫正机构执行。刑法26条已经对这些情况作出了规定:

首先犯罪分子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判处的刑罚不重,社会危险性不大,即使不再监狱执行刑罚也不会再继续犯罪。

其次就是这些犯罪分子有特殊情况,一般都是身体原因。比如说患有严重疾病,要知道监狱这种地方正常人呆着都会生病,更何况重病患者呢?反过来监狱也不想让重病号呆在里面。不管他吧,如果有个三长两短是要承担责任的,管他吧也不符合实际,本来就是坐牢不可能再找个人照顾他。烫手的山芋谁也不想要,巴不得家属赶紧把他接走。

然后就是怀孕婚姻哺乳期的妇女。这类人处于特殊时期,肩负着养育祖国的未来的重任所以法律都会网开一面。但是待这些特殊情况结束后,刑期未满还是要回监狱继续服刑的。


还有就是生活不能自理,监外执行不会有社会危害性。一般是指残疾人或者精神病人,他们无法独立在监狱生活,狱警也不可能去伺候他,所以还是让他呆在外边比较合适。当然这类人必须不能有社会危害性,如果他是个黑社会头目,即使身体残疾放出去也能指挥马仔们继续作恶的话,还是不能放,让他呆在监狱最安全。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可以监外执行呢?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监外执行是否可以折抵刑期呢?可以,也就是说即使不在监狱服刑,刑期依然计算在内。

监外执行的决定机关有哪些?如果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就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法院可以在判决时决定监外执行,并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交给执行机关。如果在监狱服刑时发现在监外执行的情形,应当有所在监狱报省一级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监外执行由居住社区的社区矫正机构执行,一般都是当地的司法所监管执行。监外执行人员需要每个星期向司法所汇报情况,且不能离开居住的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