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3:38:19    

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南京市市区城市的常住户口已满5年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户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

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包括工资收入、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对于被拆迁家庭,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以下,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且本市及拆迁范围外他处无住房。

其他困难家庭需经市政府认定方可申请

建议申请人在准备申请经济适用房时,仔细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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