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人有哪些票据权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07:12    

持票人拥有的票据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主票据权利:

这是持票人对主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即依据票据请求支付票据上所载金额的权利。主票据权利也被称为第一次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可以是票载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而主债务人是担负付款义务的主要对象。

从票据权利:

当主票据权利未能实现时,例如票据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或者有其他原因使付款请求权未能实现,持票人就可以行使从票据权利。从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对从债务人所享有的请求支付票据上所载金额的权利。从票据权利包括追索权和再追索权,其行使前提条件是主票据权利的未能实现。

辅助票据权利:

这类权利与支付票据金额的目的直接相关,一般包括持票人对参加承兑的参加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和对参加付款保证人的付款请求权。

付款请求权:

这是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也被称为第一次请求权。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时,可以是被背书人也可以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而主债务人是担负付款义务的主要对象。

追索权:

当持票人在行使付款请求权被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追索权的行使对象不仅限于票据的主债务人,还包括票据的其他付款义务人,例如汇票、支票的发票人,汇票、本票的保证人,票据的背书人等。

总结来说,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包括主票据权利、从票据权利、辅助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这些权利保障了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或无法实现付款请求时,可以向前手或票据债务人追索款项。持票人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应遵循票据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以确保其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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