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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怎么划分的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1:51:03
农村宅基地的划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按户分配,一户一宅
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原则是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多余的要归还村集体。
宅基地面积标准
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例如:
天津市: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山西省:不得超过133平方米。
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最高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浙江省: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江苏省:每户不得超过135平方米。
四川省、重庆市:按人口数确定宅基地面积,每人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为20至30平方米。
贵州省:一户人口5人以上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130平方米,一户人口4人以下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米。
上海市:5人及5人以下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对于一户人口6人及以上的,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北京市:人多地少的地区最高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辽宁省: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400、300、200平方米标准。
审批程序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其他规定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这些原则和标准确保了农村宅基地的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同时也保障了农户的居住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