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伤结算需要哪些资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5:02:44    

公伤结算需要以下资料:

工伤认定相关证明

《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因工轻伤证明》或《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或其他有效的工伤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工伤职工身份证明文件

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医疗费用相关证明

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住院总花费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门诊治疗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检查单等。

住院治疗的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等。

伤残等级相关证明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工亡相关证明

有法定效力的工亡证明。

《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被供养亲属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辅助材料

停工留薪期证明。

劳动合同。

工资发放记录。

工伤待遇申请表。

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适用)。

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跨地区转诊转院证明(如适用):

由主治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申请表,经社保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前往。

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社保机构的要求,准备齐全上述资料,以确保公伤结算过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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