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怎么处置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3:49:42    

发现弃婴后,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向所辖村(社区)通报 ,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迅速组织警力出警,并将弃婴送至当地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临时代养。双方需做好书面交接,并填写《捡拾弃婴(儿童)交接表》。

儿童福利机构在接收弃婴后,要及时将其送卫生部门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表。同时,持弃婴入院登记表、公安机关的弃婴捡拾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到公安机关为弃婴办理户籍登记。

如果儿童福利机构不具备收留抚养弃婴的条件,由当地民政部门委托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养。

公民在发现弃婴后,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弃婴的安全,寻找目击者,协助警方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关注弃婴的后续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建议:

发现弃婴后,应立即报警并由专业儿童福利机构介入,确保弃婴得到及时、安全的照顾和安置。

公民在发现弃婴后,应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和线索,以帮助找到弃婴的亲属。

如果弃婴的父母出现并愿意领回孩子,应劝导他们履行监护和抚养责任;若父母不愿或无法领回,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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