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合怎么报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7:42:03    

2017年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若参合病人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可由兄弟、姐妹或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为申请。

提交材料: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医疗费用发票等。

申请结果:若身份证明材料真实且材料齐全,将当场受理;若有疑义,将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身份;若材料不齐,将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费用核算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审查材料并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并签署核算意见。

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并核算补偿金额,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费用兑付

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

额外说明:

门诊报销:参保农民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直接使用农合医保卡进行报销。门诊医疗总费用减去门诊补偿费用剩余部分由参保农民现金结算。若因患慢性病和重大疾病在省、市、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农民现金结算,经各乡镇合管办初审后上报至区合管办审核,审核后由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录入新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垫付资金,之后经区合管办审批后直接划拨到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资金专户。

住院报销:参保农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凭合作医疗证、卡和户口本预交一定额度的押金后,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只结清自付部分,补偿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到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需在相关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到省外公立新农合医疗机构就诊必须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院证明。外在务工、上学的参合人员因病住院治疗或住院分娩的,应选择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确立的公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并在住院之日起7日内委托亲属或他人,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证明(或传真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20日内将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原件)及病理复印件提供给户籍所在乡镇合管办,并在乡、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公式不少于15天后符合新农合报销规定的,由乡镇卫生院录入新农合系统给予补偿。

这些流程和注意事项旨在确保参合农民能够顺利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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