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需要哪些材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6:38:42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书原件 ,一式两份或三份,根据被申请人数而定。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及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材料复印件,如行政许可、确认、处罚等行为的有关证照、决定书、通知书、批文、复函等。

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其他证据材料复印件,例如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除非被申请人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申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

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供律师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

推选证明(如有多个申请人):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并提供所有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的推选证明。

行政复议送达地址确认书(当面申请时填写)。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例如,公民死亡的情况下,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请确保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供核对,并按照要求一式两份或三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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