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怎么转接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3:30:23    

档案交接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以下是档案交接的一般步骤:

协商确定交接时间和地点

交接双方应事先协商确定档案交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便进行顺利的交接工作。

准备相关文件

交接方应准备相关的文件,包括档案交接清单、档案移交通知书等。

档案清点

交接双方应仔细清点档案,确保档案的数量和内容无误。可以使用档案交接清单进行清点,将每个档案的名称、编号等信息逐一核对确认。

档案移交

交接方应将档案按照清点结果进行移交,包括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等。在移交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签署移交文件

交接完成后,双方应签署档案移交通知书或其他相关文件,确认档案已经交接完成。

档案接收

接收方应仔细核对档案的数量和内容,确保无误后进行接收,并签署相关文件。

档案归档

接收方应将接收到的档案进行归档管理,包括整理、分类、编号等工作。

档案管理责任移交

交接完成后,双方应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归属,确保档案的持续管理和安全保管。

此外,档案转移的办理流程还应包括以下步骤:

转入

档案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省市单位的,由单位开具商调函,本人办理调档手续;

档案在企业或其他人才服务机构的,需持原单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开调转函去原工作地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档案转移,再持新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到新就业地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托管。

移交准备

机关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移交档案的密级变更或解除工作,并提出划控与开放意见。两项工作结束后,应当按照结果对检索工具进行更新、调整。

移交程序

档案移交程序是指档案移交进馆时,机关与国家综合档案馆对拟移交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填写交接文据,双方签字确认交接结果的过程。清点、核对时应逐卷(件)进行,并对照移交清册等有关文件进行核对。填写交接文据时应按照《档案交接文据格式》或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供的样式制作、填写,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档案监交

档案监交工作对档案交接起着鉴证和监督作用。无论是档案机构负责人交接,还是一般档案人员,特别是负责档案保管接待人员的交接,都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监交。监交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按程序办理。

档案移交的安全性

移交档案需要注意文件安全,档案应该在移交前进行安全备份。防止文件丢失、损坏或被人恶意访问,移交时应记录档案借阅、复制等状况,避免引起争议。

记录和报告

在档案交接时,如果发现确实的材料缺失,需要仔细核对档案清单和实际档案内容,确认哪些材料确实缺失,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归属,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将缺失材料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档案交接记录中,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领导报告。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档案交接过程的顺利进行,并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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