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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什么权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1:33:42
股东的权利主要分为两大类: 财产性质的权利和 管理性质的权利。
财产性质的权利
资产收益权:包括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增资优先认缴权、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公司解散时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新股优先认购权:公司发行新股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其持股比例认购新股。
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公司清算结束后,股东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或股份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股东有权获得公司经营盈利后的股息和红利。
管理性质的权利
参与重大决策权:包括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知情权、建议权和质询权。
选择管理者权:股东有权选择公司的董事和监事。
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监督检查权: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临时召集股东会或自行召集股东会。
权利损害救济权和股东代表诉讼权:股东在权利受到损害时,有权寻求法律救济和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公司重整申请权:在特定情况下,股东有权申请公司重整。
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经营建议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质询。
这些权利保障了股东在公司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并依法维护自己的财产利益。股东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确保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