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指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3:2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失踪是指 自然人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两年的情况。在这期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时间计算方式 :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果中间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

特殊情况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

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登报寻找失踪人: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因此,失联满两年可以认定为失踪,这是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并且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宣告失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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