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假工资怎么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2:27:00    

北京地区关于产假工资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定: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基数是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 ÷ 30天) × 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通常为98天,包括产前15天。

对于难产情况,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产假工资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产假工资,不得低于申请职工月工资的80%。

如果女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若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则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

其他假期工资

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放。

产前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放。

哺乳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放,延长期间按七成发放。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发布的政策,具体实施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用人单位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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