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0 10:35:00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

一起了解详情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职工家庭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标准

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贷款额度时,其近12个月内(含12个月)以非销户类提取情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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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通知执行前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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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宁市住房公积金

编辑:冯雯雯

审核:邵进、苏富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