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男童疑遭父亲虐待”,案发地有关方面难逃责任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4 18:09:00    

近日,一段 “医生举报 3 岁男童疑遭父亲虐待” 的视频在网络广泛流传,引起网友们的高度关注。视频中,一名自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的叶姓医生称,其接诊时遇到一名 3 岁男童,患儿全身多处受伤,经检查发现颅骨骨折、颅内血肿,并伴有多处撕裂伤。该医生怀疑孩子遭到长时间虐待,伤情可能为人为所致。

“多处撕裂,骨头露出”,该男童受到的伤害让人心痛。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男孩父亲被采取强制措施。

该男童如此严重的伤情,是否是其父亲虐待所致,这有待警方深入调查还原真相。但据叶医生视频透露,在医生的多次询问下,孩子才小声称 “是爸爸打的”。随后,孩子奶奶称 “男童顽皮惹其父亲生气,不经意将其推倒撞至茶几”,这基本证实该男童遭遇家暴。

这一事件引发关注,缘于叶医生公开举报。因此,要向叶医生表达敬意,这是医者仁心的另一种诠释。假如叶医生当时仅仅是给该男童看病,而不通过网络举报,不排除该男童继续受伤害。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是有关各方的共同责任。叶医生很好地履行了这一责任。

据杭州警方披露,案件发生地点不在杭州,并且该事件发生在近一年前。即该男童是来杭州就诊时,被叶医生发现疑点进而举报的。那么,案发地究竟在哪儿?事发近一年来,该男童究竟承受了多少伤痛?流了多少眼泪?在这期间,案发地有关方面究竟是否知情、是否尽责,是一个令人好奇、必须查清的问题。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此多的保护者,按说每个方面都该尽职尽责。

假如幼儿园、居委会、医疗机构等机构中有工作人员像叶医生一样,尽责保护未成年人,该男童恐怕不会受到这么大伤害。

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应该说法律织密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网。但遗憾的是,虽然法律之网织就,但执行环节仍存在漏洞。从理论上来说,该男童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案发地有关方面不可能没有察觉,但为何不依法尽责保护,或与 “熟人社会”“缺乏联想”“不想惹事” 有关。

目前,杭州警方已就此事立案,杭州妇联也正在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这是尽责保护未成年人的体现,值得肯定。但公众更想知道,在事发至今近一年时间里,案发地有关方面到底是如何履职尽责的?不妨对此进行调查,若确有失职人员,要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五条,进行严厉处分。

作者: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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