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1.9万余家单位已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1:16:00    

记者从山东省应急厅了解到,截至2025年3月,我省已摸排应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生产经营单位22.5万余家,已建立机制11.9万余家,员工报告隐患问题数15.8万余项,完成整改15.6万余项,向员工兑现奖励1137万余元。

山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主线,以推动社会群众举报和企业一线员工内部报告事故隐患为着力点,持续细化有奖举报有关制度。今年,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的通知》,明确重点行业领域6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全力破解部分企业尚未建立机制或有机制不运行、员工知晓度参与度低、奖励未实际兑现、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等突出问题,严防企业“纸面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内部循环”、落实不到一线员工等问题。

据介绍,山东将强化指导帮扶与严格监管相结合,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报告的事故隐患,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照有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对走过场、搞形式、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提升;对员工报告问题隐患,企业不查不改或者虚假整改的,依法严管重处。

(大众新闻记者 付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