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罚款怎么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7:34:12    

空运罚款的计算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托运行李超重

超重部分按经济舱全价的1.5%/公斤计算。例如,如果超重30公斤,则费用为经济舱全价的1.5%乘以30公斤。

擅自提高或降低航空票价

未经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和民航局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国内航空客货运价,扰乱航空市场,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收取劳务费、手续费或提高收费标准

未经民航局或地方市级以上物价部门批准,擅自向旅客、货主收取劳务费、手续费或提高收费标准,除应将非法收取费用退还旅客、货主外,还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运输事故

不按航空运输规章制度办事,失职、渎职,造成三等(含三等)以上运输事故,除按规定向旅客或货主赔偿外,按事故等级罚款:一等事故:处以三万元罚款;二等事故:处以一万元罚款;三等事故:处以五千元罚款。事故发生后,如航空运输企业不及时认真地查处,不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或民航局报告,一经发现,加倍罚款。

其他违规行为

不按规定管理,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仓库保管和运输期间行李、货物丢失或被盗,除按规定赔偿外,按事故等级罚款。

在代理国内航空公司销售业务时,不出售客票或收运货物,造成人为的航班缺载,使被代理的航空公司蒙受经济损失,按损失金额罚款,但最高罚款额不超过一万元。

旅客、货主受到不公正待遇或遭到损害,向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或其他部门投诉,经查证属实,除由责任单位赔礼道歉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人员内外勾结,倒卖客票,按个人非法所得款额或实物价值的十倍向该人员所属企业罚款,但最高罚款额不超过三万元。

建议:

旅客在托运行李时,应仔细检查重量,避免超重带来的额外费用。

航空公司和代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收费标准,确保透明和公正。

旅客在遇到不公正待遇或损害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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