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需要哪些备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07:13    

投标过程中需要进行以下备案:

招标项目备案

招标人需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招标代理合同备案

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在招标合同签订后,需当日进行备案。

招标公告备案

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后,需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

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需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投标报名备案

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需携带全部相关证件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由行政监督部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投标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

投标人资格预审备案

招标人需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并在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中载明预审条件、预审方法和获取预审文件的途径,由招标人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资格预审。

评标委员会组建备案

招标人需提交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合格投标人明细表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在其现场监督下,从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组建评标委员会。

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备案

招标人需按程序组织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需向招标人提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前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名顺序。招标人应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定标备案

招标人应在开标之日起7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将定标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将中标结果在招标投标网公示。

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备案

招标人应在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备案

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进行其他备案,例如:

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备案。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备案。

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备案。

监理单位备案。

招标方案备案。

招标结果备案。

建议在投标前详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确保所有备案材料齐全、准确,以便顺利完成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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