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到底有多恐怖?为何强大的秦朝,仅存在14年就迅速灭亡?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9-06 10:18:51    


商鞅变法的两面性

众所周知,商鞅变法帮助了秦国迅速崛起,司马迁都说商鞅变法,“行之十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秦人富强,诸侯毕贺。“

显然,商鞅变法有着极大的积极意义。

但凡事都有两面性,商鞅的变革虽然促进了秦国进步,但在另一面,它也是秦国二世而亡的“催命符”。

古人言,“商鞅刻薄之术,始能帝秦,卒能亡秦”。那么商鞅变法是如何让秦朝灭亡的呢?

商鞅是个极其重法之人,他把法看作是治国的根本,那他就要用法度来逼迫民众务农力战,在此思想的指导下,商鞅主张按照重刑轻赏,以刑去刑。

看看《商君书》就明白了,“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正是在这个思想的驱使下,秦国的法律愈发严苛残酷,并且愈演愈烈。

在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商鞅变法的余威更甚,秦始皇本来就独断专行,再加上国家盛行酷吏严法,他“刚毅戾身,事皆决于法”。

与此同时,秦始皇大兴土木,百姓苦不堪言。

有压迫的地方就有反抗,很快,百姓便忍无可忍,各地都有仁人志士揭竿而起,而强大的秦国,也就在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中,走向了灭亡。

客观来说,秦朝的灭亡跟商鞅开创的严峻刑罚脱不开关系,而商鞅自己也反受其害,被五马分尸。

除了严苛法度逼迫百姓起义外,秦国的军队又为何从虎狼之师,变得不堪一击呢?

商鞅变法下的军队

一群虎狼之师,为何在短短几年之内,被打得溃不成军,节节败退?

打开《商君书》,我们能看到商鞅的另一个政治理论,他“愚民”、“弱民”为手段,将秦国全国上下变成了一架运转井然有序的机器,也让秦军成了步伐整齐、服色一致的演练场。

这种给人“洗脑”,把全国上下各种力量和因素集中于一个方向的举措,的确能在一定时间内产生排山倒海般的巨大力量,秦始皇也就是靠这股力量,攻破了中原六国,统一了中国。

但物极必反,在统一之后,这种强制性的变法行为,必然会给国家带来极大的反噬,换句话说,在统一之后,军队没了战斗动力,社会也丧失了发展的最原始动力。

秦国整个社会被强制分成了三种人,一种是“循规蹈矩”的百姓,一种是食君禄、行君命的各级官吏,最后就是高高在上,握有生杀大权的国君。

老百姓失去了个人发展的创造力,像春秋战国时期活跃于社会的游侠、歌妓、说客、武士......几乎在一夜之间,销声匿迹。

在商鞅看来,这些人就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必须全部铲除,所以,其余六国文人常常批判秦国百姓,都是没有信义,唯功利是图的执行法令的工具。

现代社会学认为,一个民族如果固定了社会层级,那么整个民族的创作活力就会退化,换句话说,这个民族的素质就会退化而秦王朝的百姓正是在这种严苛的法度管理下,愈发冷漠平庸,秦王朝的军队也在一夜之间由盛转衰,颓势尽显。

既然商鞅变法有如此大的副作用,千古一帝秦始皇为何没能及时反应,改进法度呢?

秦始皇为何不改进法度

一场革新变法,为何在推动王朝统一的同时,也定下了覆灭的死期?

商鞅在变法之初,本想通过法治建设一个大同社会,“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民不敢试,故无刑也”

用法度震慑百姓,从而达到“国无刑民”、“明刑不戮”的最佳效果。

显然商鞅的出发点是好的,可他是个理想主义者,秦国的法制工作者可不是什么善茬,他们不管什么合理性,一旦有人犯法,立刻动用酷刑。

秦朝在贯彻实行法治的过程中,用法太过,苏东坡都哀叹,“商鞅立信于徙木,立威于弃灰,刑其亲戚师傅”,“秦人视其君如雷电鬼神,不可测也”。

在这种社会氛围之下,没有臣子敢对皇帝进言,百姓更加不敢畅所欲言,再加上秦统一后,秦始皇志得意满,他“天性刚戾自用,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

秦始皇还算有刚愎自用的底气,他懂政治,会权术,在他活着的几年里,秦王朝虽然动荡,但并没有出什么大问题。

可到了秦二世胡亥,问题就大了,昏庸的秦二世竟然继续延续秦始皇的行政手段,“不坐朝廷见大臣,居禁中”,“事皆决于赵高”,这也给赵高用事弄权提供了机会。

固然秦二世昏聩无能、不辨是非,但商鞅变法导致的君臣隔阂、社会僵化,才是秦王朝短命而终的主要原因。

结语

家有家法,国有国规,一个国家有严明的法规是一件非常值得称赞,甚至可以让后代学习称赞。但这些制度不能限制个人的发展,每个人都存在差异性,用通俗点的话来说,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社会的发展也是靠每个人身上的不确定性从而得以创新,才能让社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