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具备哪些法律特点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54:12    

仓单具备以下法律特点:

要式证券:

仓单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制作,包括保管人签字或盖章以及必要记载事项,才能有效。

背书证券:

仓单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进行转让,背书后需保管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物权证券:

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持有仓单即表示取得仓储物的所有权,仓单转移时,所有权也随之转移。

文义证券:

仓单上的权利义务仅依据仓单上的文字记载确定,不受仓单以外其他因素的影响。

自付证券:

仓单由保管人自己填发并承担给付义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需履行给付义务并收回仓单。

无因证券:

仓单的权利行使和转让不受作成证券原因的影响,即使原因不存在,证券依然有效。

换取证券:

仓单的签发和履行过程中,保管人既是证券的签发人也是给付义务人,持有仓单的人可凭此提取仓储物或转让权利。

不完全物权证券:

仓单虽然能证明存货人的所有权,但这种所有权是受限的,通常需要结合其他法律文件或条件来实现。

有价证券:

仓单代表一定的财产权利,可以通过背书转让,并可用作权利质押。

仓储合同关系的证明:

仓单是仓储合同存在的证明,也是其组成部分,用于证明存货人与保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些特点共同构成了仓单的法律属性,使其在仓储物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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