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如何清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0 21:34:11    

闲置土地的清理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于未开发动工满两年以上的闲置土地,政府应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延长开发动工期限

对于已缴清土地价款及相关费用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近期有意动工建设的土地,可以与土地使用者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调整土地用途和规划

对于未开发动工的土地,可以根据新的用途或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核算、收缴或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政府安排临时使用

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后,政府可以安排临时使用,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在临时使用期间,土地增值的部分由政府收取增值地价。

有偿回收

政府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建设项目继续开发建设,并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

土地置换

政府可以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者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征收土地闲置费

对于未开发动工满一年的土地,经批准后按照土地的出让价的一定比例(如20%)征收土地闲置费。

改变土地用途

对于不符合收回条件的闲置土地,可以改变用途,如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者将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等,并按照新用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纳入政府储备

对于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处置的闲置土地,可以纳入政府储备,等待将来有合适的项目进行开发。

出租或出让

农村闲置土地可以通过出租、出让、转包和入股等方式进行利用,以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同时,应加强对闲置土地的管理和监管,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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