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邀请不包括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42:42    

要约邀请是指一方当事人作出的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它本身并不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但可以成为订立合同过程的一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下不属于要约邀请的包括:

商业广告:

商业广告一般被视为要约邀请,因为它通常是在广泛传播的基础上,向不特定人发出的一种宣传或提议,其目的是为了吸引潜在的交易对象,而不是直接形成合同。

寄送的价目表:

寄送的价目表是向特定或不特定人发出的,列出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希望对方根据这些信息提出购买或供应的要约。

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是拍卖人向公众发出的,邀请参加拍卖活动并可能提出购买拍卖物品的要约邀请。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招标人向公众或特定人发出的,邀请提交投标文件的要约邀请。

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是公司向潜在投资者发出的,邀请其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邀请。

悬赏广告:

悬赏广告是发布人公开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种特殊的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

综上所述,不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悬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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