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算证据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2:06:42    

证据是指 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在司法实践中,证据有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物证:

与案件事实直接相关的物品或痕迹,通过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及位置揭示案件真相。

书证:

记录有与案件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各种形式的文字记载,如合同、书信、文件、票据等。

证人证言:

证人在法律程序中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与案件相关的口头或书面陈述。

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向司法机关提供的陈述,包括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向司法机关提供的陈述和辩解。

鉴定意见:

专家对案件中的专业性问题提供的专门性意见。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司法人员在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过程中制作的笔录。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通过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方式记录的案件事实材料。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诉讼中,证据是认定案情的根据,只有正确认定案情,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从而正确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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